寧波注冊公司“五證合一”詳細解讀
作者: 發布于:2015/10/13 13:17:59 點擊量:
一、實施時間
2015年10月1日
二、實施對象
新設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
三、相關內容
企業“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是將由市場監管、質監、國稅、地稅、人力社保、統計部門分別辦理、各自發證(照),改為由申請人一表申請,市場監管部門(或行政服務綜合窗口)統一收件,與質監、國稅,地稅、人社、統計部門協同,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8位)的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從而實現“五證合一、一照一碼”,不再發放稅務登記證件。
四、實施流程
企業向市場監管部門窗口遞交一套申請資料,填寫一份表格、辦理完成“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審批后,企業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領取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后續企業在辦理涉稅業務時應配合稅務機關補充采集鄉鎮街道、行業明細等涉稅基礎信息。
五、過度期限
2015.10.1-2017.12.31:原已設立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仍可繼續使用。
2018.1.1起:統一使用加載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新證,原證件將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