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流程和所需條件
作者: 發布于:2015/11/10 10:49:21 點擊量:
股份有限公司應具備的條件
( 一 ) 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應當有五個以上的發起人發起人為企業的,出具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發起人為事業單位的,出具加蓋本單位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發起人為社會團體的,出具加蓋本單位公章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工會的,應提交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工會法人證書復印件和區、縣級以上工會同意投資的批準文件。股東為自然人的,出具該人的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提請注意,以下單位不具備投資資格或投資能力受到限制: 特別提請注意:
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分支機構負責人的任職資格問題。
被鎖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統的 “ 警示信息系統 ” 的人員,在鎖入期間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分支機構負責人。
( 二 ) 五個發起人中需有過半數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 三 ) 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 四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 1000 萬人民幣;特定的行業從相關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超出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限額部分,可以分期繳付。超出部分一次性繳付的,應當在公司設立之日起 1 年內繳足。超出部分分兩期繳付的,第一期應當在公司設立之日起 6 個月內繳付未繳部分的 50% ,第二期應當在公司設立之日起 3 年內全部繳足。??
經營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前置許可項目的股份有限公司(具體項目參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業登記許可項目目錄》),辦理設立登記時應繳足全部注冊資本,不能采取分期繳付方式。
( 五 ) 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必須經過國務院授權的部門 或省級人民政府批準;
( 六 )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設立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
( 七 )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設立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三人。
受理審核時限
申請辦理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和備案,凡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當場作出登記決定,并在 5 個工作日內核發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證明。(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許可申請的,受理審核時限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登記程序性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