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企業上市流程
作者: 發布于:2015/11/18 10:20:29 點擊量:
企業上市的流程:
1、擬定股票代碼與股票簡稱。
股票發行申請文件通過發審會后,發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碼與股票簡稱的申請,報交易所核定。
2、上市申請。
發行人股票發行完畢后,應及時向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并需提交下列文件:
(1)上市申請書;
(2)中國證監會核準其股票首次公開發行的文件;
(3)有關本次發行上市事宜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決議;
(4)營業執照復印件;
(5)公司章程;
(6)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發行人最近3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7)首次公開發行結束后,發行人全部股票已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托管的證明文件;
(8)首次公開發行結束后,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9)關于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況說明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
(10)發行人擬聘任或者已聘任的董事會秘書的有關資料;
(11)首次公開發行后至上市前,按規定新增的財務資料和有關重大事項的說明(如適用);
(12)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持有人,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內持股鎖定證明;
(13)相關方關于限售的承諾函;
(14)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和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全套發行申報材料;
(15)按照有關規定編制的上市公告書;
(16)保薦協議和保薦人出具的上市保薦書;
(17)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18)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審查批準。
證券交易所在收到發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請文件后7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決定并通知發行人。
4、簽訂上市協議書。
發行人在收到上市通知后,應當與交易所簽訂上市協議書,以明確相互間的權利和義務。
5、披露上市公告書。
發行人在股票掛牌前3個工作日內,將上市公告書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紙上。
6、股票掛牌交易。
申請上市的股票將根據交易所安排和上市公告書披露的上市日期掛牌交易。一般要求,股票發行后7個交易日內掛牌上市。
7、后市支持。
需要券商等投資機構提供企業融資咨詢服務、行業研究與報道服務、投資者關系溝通等。